6月28日,麻家渡鎮劉家河村3組村民王某因違背公共利益引起眾怒,當地村民聯合起來申請法庭給予制裁,在法庭法官處理此事時,王某又因暴力抗法、侮辱誹謗執行法官被當場司法拘留。
1998年,該村為方便當地百姓通行和便于實現農機化作業,由村委會組織修建一條機耕路,這條路正好經過王某的門前。2004年11月,王某擅自將門前機耕路挖斷,并砌上石岸、種上莊稼,致使當地百姓只能繞道而行、農機無法進入耕地。今年6月,村委會決定將機耕路復修為水泥路,但當路修至王某家門前時,王以種種理由阻攔正常施工。于是眾村民將其告上法庭,并提出先予執行申請。6月28日,寶豐法庭工作人員在給其送達訴狀副本先予執行裁定后,在執行過程中,當工作人員對道路進行劃線時,王某沖上前去把繩子扯下,并當場辱罵執行法官等,遂因暴力抗法被拘留。(王 斌 邵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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