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竹山法院組織20名執行干警開展集中執行專項行動。
胡某與陳某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胡某限期內向陳某支付借款6000元。判決生效后履行期間屆滿,胡某仍未主動履行義務,陳某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胡某,敦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但胡某總是找理由拖延還款時間,后來甚至拒接電話。3月17日早晨6時許,執行干警來到胡某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羈押室內,執行干警向胡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會面臨的嚴重法律后果,并準備拘留手續。胡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湊齊6000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張某和羅某、梅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竹山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羅某、梅某應于2023年11月11日前向張某付清租金40000元。調解生效履行期間屆滿后,羅某、梅某仍未還款,張某迫于無奈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與二人電話溝通、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被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勸導其積極履行義務,但二人均不為所動。3月17日清晨,執行干警早早守在羅某家門口,待其開門后果斷將其拘傳至法院并準備拘留手續,在拘留體檢過程中,羅某當場履行10000元案款,剩余案款經張某同意,將在三個月內履行完畢。
本次行動涉及案件16件,涉案標的總額80.8萬元。當天共拘傳9人,當場履行10.4萬元,達成執行和解7件,和解金額48.5萬元,執行完畢3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 (袁偉棟 薛 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