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湖北省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才聚荊楚共建支點”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就業創業若干措施》,推出崗位擴容增量、創新創業賦能等五大行動18項創新舉措,以真金白銀和制度突破構建青年友好型就業生態。其中,“應屆生”認定放寬,為高校畢業生先求職再擇業掃清了障礙。
文件明確,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招錄招聘崗位,應當向畢業當年度和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放開,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簽訂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作限制。
根據文件規定,“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非公單位就業或靈活就業,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不會影響其報考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招錄招聘崗位。而且,與小微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也不影響其享受一次性就業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就業政策。(李 新 呂剛瑜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