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8月23日,文峰鄉塘灣村4組村民周錦濤(男,30歲)因使用變造的行駛證,被竹山交警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款2000元。
8月11日7時30分左右,周錦濤駕駛鄂CHN37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由竹山文峰方向往竹山城關方向行駛,行至竹山縣城關鎮縱橫大道堵河二橋北頭路段,遇該縣交警一中隊早勤民警執行檢查。經對其所出示的行駛證進行認真查看,發現其行駛證副本有被更改過的跡象。民警當即對他進行詢問,可周錦濤百般抵賴,稱并非本人所為,而是公安機關辦證時“涂改”的。于是民警將其帶至中隊進行查證。經上網查詢,鄂CHN37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入戶時間為2010年11月29日,按照《機動車登記辦法》規定,前四年每兩年檢驗一次,檢驗合格有效期應為2012年11月29日,而其行駛證檢驗合格日期卻被涂改為2013年11月29日,“漏洞”顯而易見。后經民警反復宣傳法律法規,在強大的心理攻勢下,周錦濤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只得供認不諱。據周錦濤供述,他近年來一直在外打工,最近回家后發現車輛檢驗早已過期,因擔心被公安機關查獲,便自作聰明將檢驗合格日期進行了涂改,妄圖蒙混過關。沒想到一上路即被細心的民警識破伎倆。(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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