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廟鄉政府為其開未婚證明被判違法
秦楚網訊 竹山已婚男子孫某,開礦賺到錢后養起了情人。起初,妻子李某忍氣吞聲,希望孫某回心轉意,日子湊合著過。可令她無法容忍的是,丈夫竟瞞著她利用當地政府違法出具的一紙未婚證明,將住房抵押貸款15萬元,用來裝修跟情人的愛巢,本息一直未還,法院最后上門強制執行。眼見“人去樓空”,李某一紙訴狀將竹山縣大廟鄉政府告上法庭。
鄉政府違法出具婚姻證明
孫某和李某均是竹山縣大廟鄉人,2000年8月登記結婚,后生兒育女,并在十堰城區買了一套兩室兩廳住房。
2007年,孫某在山西承包了一個鐵礦,賺了不少錢,便在外面養了個情人,還為對方買了房。剛開始,李某還想盡力挽救這段婚姻,等待孫某回心轉意。
2012年2月,她突然發現自己住房門口貼了張法院強制執行的傳票。她到法院一打聽,發現該房早已被丈夫抵押給銀行,貸了15萬元。因未按時還款付息,法院依法前來強制執行。
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自己從未貸過款,到底是怎么回事?
經深入了解,李某發現,2009年8月15日,丈夫孫某從竹山縣大廟鄉政府開具了未婚證明,當年8月17日以此單身證明和房產證,用該套房屋作抵押貸款15萬元,用于裝修跟情人的愛巢。但孫某一直沒有還本付息。
法院判鄉政府行為違法
2012年5月20日,李某以大廟鄉政府違法為孫某出具單身證明,給自己和孩子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為由,向竹山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該單身證明,同時要求大廟鄉政府在報紙上刊登道歉聲明,賠償財產損失15萬元,并支付3萬元精神損失費。
竹山法院審理后認為,孫某和李某的婚姻關系是經合法登記確立的,應受法律保護。大廟鄉政府在他們合法婚姻存續期內隨意違背事實,為孫某出具單身證明的行為侵害了李某的合法權益,法院確認大廟鄉政府出具單身證明這一行為違法。因大廟鄉政府這一行為導致李某為訴訟花費差旅費2000元,大廟鄉政府對此應予賠償。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李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十堰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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