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1月19日,肇事逃逸達48個小時的嫌疑人袁野(男,22歲,竹山縣麻家渡店子街村7組村民)被縣交警三中隊抓獲歸案,使一起線索幾度中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11月16日15時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接110指令:“在竹山縣城關鎮霍河電站大壩下,有兩輛二輪摩托車相撞,有人受傷,肇事者駕車逃逸,請速處警。”接警后,三中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在現場,民警發現一名傷者坐在地上,經簡單詢問得知,傷者叫董煒,兩車在會車時相撞,逃跑者為一個約20多歲的小伙子,駕駛的是一輛米黃色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處警民警立即分為兩組,一組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一組立即駕車往霍河電站方向追趕。由于霍河電站內通村水泥路支路較多,民警追巡了一個多小時未發現嫌疑車。于是辦案民警最只得返回事故現場附近開展調查走訪。由于現場當時沒有其他目擊者,且未留下任何痕跡,致事發當天下午的走訪未獲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17日,中隊重新調整偵破思路,一路重赴電站,擴大范圍走訪調查,一路到城區所有摩托車車行進行摸排。經過一天的調查走訪,仍未找到任何線索。18日,民警繼續到霍河電站內的所有村組調查摸排。11時許,當摸排到文峰鄉輕土坪村一小商店時,店主告訴民警,16日下午有三輛摩托車從他門前路過,其中有一臺車跟撞了一樣。且其中有一個人他也見到過,在城里賣過魚。在民警的提示詢問下,他終于記起這個人在一個姓葉的手下賣過魚。民警當即返回縣城,找到姓葉的賣魚老板,他告訴民警他那兒以前確實有一個小伙子干過,不過這個小伙子早就走了。于是他將他該小伙子的姓名、電話和住址告訴了民警。民警立即趕到這個小伙子家中把還在睡覺的劉某叫起來。經過細致的思想工作和說服教育,劉某最終向警方提供了當天他們一行八人到電站去路上發生的事故情況,并告知民警肇事逃逸人叫袁野。下午17時許,辦案民警與已逃到十堰躲藏用的袁野取得聯系,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袁野承認了肇事逃逸事實,并表示第二天一早返回竹山接受處理。
現查明,11月16日下午,袁野駕駛摩托車約朋友一行8人到霍河電站里面游玩,在大壩下邊發生事故后,因害怕賠償就駕車逃離了現場。因懼怕被民警抓住,又繞道從中溝村經文峰鄉輕土坪村于當天晚上十八時許悄悄回到城內,當天晚上又請人將車輛送回麻家渡老家,自己于17日一早就躲到十堰去了。
目前,肇事逃逸人袁野已被我縣交警處以1500元罰款,并處十二日行政拘留。(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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