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1月7日,縣客運公司駕駛人張勇行(男,50歲,持A1A2證)因違反夜間行車落地休息制度,被該公司責令停班學習一周,罰款200元,并在十八大交通安保客運管理攻堅誓師大會上作了深刻檢查,其違規情況通報全公司。縣交警大隊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罰款200元。
今年以來,縣客運公司堅持以“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為平臺,以“牽手平安行”活動為抓手,結合公司實際,逐步建立健全了客運駕駛人凌晨2時至5時落地休息制度。9月份,由交警、運管、公司等三方聯合與各長途客運駕駛人簽訂了《夜間落地休息承諾書》,實行部門聯動監管,輔之以GPS監控設備24小時跟蹤監控,以保障此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11月6日,該公司駕駛人張勇行駕駛鄂C61702號大客(車上無旅客)由深圳龍崗返回竹山,行至湖南昭山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司指定夜間落地休息點)理應按規定落地休息,而張認為車上無乘客,休不休息無所謂,就繼續驅車前行。殊不知,其所屬客運公司的GPS監控系統此時正“睜大眼睛”緊盯著他。在發現其違規后,值班人員立即通過電話與張勇行取得聯系,但張一意孤行,沒有立即改正。為有效教育警示公司全體從業人員,對張違反夜間行車落地休息制度之行為,交警大隊駐站民警與客運公司決定,嚴格依照有關法規及《夜間落地休息承諾書》規定對其予以嚴懲。若再違反,將予以解聘。(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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