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得勝工商成功調解處理一起房屋買賣糾紛。
8月15日,得勝工商所接到得勝鎮五道河村賈某投訴,稱得勝鎮建房業主師某不按照所簽訂的合同協議交房,并單方面要求漲價。接到投訴后,該所工作人員向賈某詳細了解了從簽訂協議至今事件始末,據悉,賈某2011年2月購買師某自行建造的銷售價為7.5萬元房屋,簽訂協議后,賈某支付給師某首付款5萬元,并商定剩余2.5萬元在師某交房并辦理好相關證件、手續后付清。今年3月房屋完工,師某以交房為由向賈某索要房屋剩余款2.5萬元,賈某因在外地未能支付剩余房款,8月份賈某專程回家找師某洽談交房付款事宜,但師某以賈某未按協議在交房時付清房屋剩余款為由,要求賈某多支付1萬元,雙方多次協商無果。
在初步了解情況后,該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找到師某進一步核實,但師某有意回避推諉,不予配合。8月29日,該所再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勸說、宣傳教育,講解《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款,使師某意識到違約的嚴重性、危害性,并表示愿意極積配合工商部門處理好與賈某的房屋買賣糾紛。經過協商,雙方就此事達成一致調解意見:一是交房之時賈某一次性支付給師某剩余2.5萬房款,不得拖欠;二是師某負責辦理好賈某的房屋相關手續、證件,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費用。雙方均表示對上述調解意見無異議。(余龍 邵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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