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通過縝密偵察,快速破獲兩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將肇事逃逸嫌疑人章衛、劉先品抓獲歸案,得到了受害者及知情群眾的一致好評。
6月6日晚23時57分許,交警一中隊接110指令:在縣疾控中心門前,鄂C1QJ07號小型轎車停在路邊被撞了,肇事車輛跑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走訪。半小時后,終于找到一位目擊證人,得知肇事車輛號牌為鄂C65939號。辦案民警根據公安網上登記得知,鄂C65939號車主叫羅克志,并根據網上登記的電話聯系上了羅克志。可羅克志申稱車當時不是他駕駛的,他天亮后到交警一中隊說明情況。可是此后接連幾天,羅克志的電話一直關機,聯系不上。于是辦案民警又到各個修理廠去查詢調查,并告知路面執勤民警注意尋找此車。功夫不負有心人,三日后,執勤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鄂C65939號車停在馬路邊,并將駕駛人羅克志傳喚到交警一中隊。在民警的反復追問下,羅克志終于說出了實情。他告訴民警說,當時自己的車被章衛借走了,的確不是他開的。根據羅克志提供的章衛聯系電話,民警立即傳喚了章衛,章衛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6月 13日10點30分許,110指令交警一中隊:在城關鎮南門村廉租房附近,一輛二輪摩托車將一個老婆婆和一個小孩撞傷后跑了,車牌號尾數為8363。執勤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與傷者取得了聯系。通過現場勘查走訪,根據受害者及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車型與顏色等情況,通過上網反復比對,基本確認肇事摩托車車牌號為鄂CH8363。辦案民警根據網上登記的車主電話,很快聯系上了車主。但是車主告知民警他的摩托車早已賣到某車行了。辦案民警馬上到車主提供的車行了解情況,得知此車半個月前已經賣給了一個名叫劉先品的人,民警根據車行老板提供的劉先品聯系電話,電告劉先品迅速到交警一中隊說明情況。劉先品在證據面前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該事故從接案到破案,不到期個小時。
目前,上述兩起案件尚在調查處理中,兩名肇事車駕駛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徐家定)
6月6日晚23時57分許,交警一中隊接110指令:在縣疾控中心門前,鄂C1QJ07號小型轎車停在路邊被撞了,肇事車輛跑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走訪。半小時后,終于找到一位目擊證人,得知肇事車輛號牌為鄂C65939號。辦案民警根據公安網上登記得知,鄂C65939號車主叫羅克志,并根據網上登記的電話聯系上了羅克志。可羅克志申稱車當時不是他駕駛的,他天亮后到交警一中隊說明情況。可是此后接連幾天,羅克志的電話一直關機,聯系不上。于是辦案民警又到各個修理廠去查詢調查,并告知路面執勤民警注意尋找此車。功夫不負有心人,三日后,執勤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鄂C65939號車停在馬路邊,并將駕駛人羅克志傳喚到交警一中隊。在民警的反復追問下,羅克志終于說出了實情。他告訴民警說,當時自己的車被章衛借走了,的確不是他開的。根據羅克志提供的章衛聯系電話,民警立即傳喚了章衛,章衛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6月 13日10點30分許,110指令交警一中隊:在城關鎮南門村廉租房附近,一輛二輪摩托車將一個老婆婆和一個小孩撞傷后跑了,車牌號尾數為8363。執勤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與傷者取得了聯系。通過現場勘查走訪,根據受害者及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車型與顏色等情況,通過上網反復比對,基本確認肇事摩托車車牌號為鄂CH8363。辦案民警根據網上登記的車主電話,很快聯系上了車主。但是車主告知民警他的摩托車早已賣到某車行了。辦案民警馬上到車主提供的車行了解情況,得知此車半個月前已經賣給了一個名叫劉先品的人,民警根據車行老板提供的劉先品聯系電話,電告劉先品迅速到交警一中隊說明情況。劉先品在證據面前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該事故從接案到破案,不到期個小時。
目前,上述兩起案件尚在調查處理中,兩名肇事車駕駛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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