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替人開車拉貨,結果出了車禍。3月29日,法院判定兩人受傷和4000元的物品損失等均由替人開車的司機張某負責。
去年12月26日上午,潘口鄉肖家溝村一組村民曾甲請本村開三輪車的司機曾乙去房縣拉車藕回來賣,曾乙有事去不成,為了接住這到手的生意,就請會開車但沒考到準駕證的張某來替自己跑趟車。張某當日駕車(鄂C68120)從房縣拉藕回來后,又急著把藕等蔬菜送到樓臺鄉去賣,行至一山頂公路上,由于技術不精把車開向了懸崖…… (金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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