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部署,有效防范森林火災,切實保護全縣森林生態資源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竹山縣正式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確禁火期限、區域及嚴格管控要求。
本次禁火期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覆蓋全縣所有林地及林地邊緣500米內區域,同時包含自然保護區、旅游景區、苗圃及各類林業生產基地。禁火期內,進入禁火區域的人員及單位需嚴格遵守十一類禁火規定,核心禁止行為包括:燒田埂、燒雜草、燒秸稈等生產性用火;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祭祀性用火;吸煙、篝火、野炊等生活性用火;燒黃蜂、熏蛇鼠、狩獵等危險性行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域;未經審批開展煉山造林、計劃燒除等作業;施工單位未履行報備及防護措施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破壞森林防滅火設施、在輸配電線路廊道及防火阻隔帶內違規種植等行為。
此外,禁火令明確要求,進入禁火區域的車輛和個人需自覺接受登記檢查,主動上繳或寄存火種;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林木林地經營者需切實履行監護及監管責任。
對違反本禁火令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全縣廣大群眾若發現野外違規用火行為或森林火情,可立即撥打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0719-4225189、縣林業局值班電話0719-4221219舉報,共同守護竹山綠色生態家園。(程平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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