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8月28日清晨5點50分,迎著晨光,23名執行干警整裝待發,隨著“出發”指令的落下,各執行團隊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各執行現場,開始本月第二次集中執行專項行動。本次執行行動共拘傳14人,當場履行 34萬元,達成執行和解11件,和解金額102.4萬元;執行完畢5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人。
案例一:劉某逃避執行被拘留
2014年,劉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李某借款,汪某提供擔保。2024年3月,經竹山法院判決,劉某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李某借款本息共計61000元,汪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判決生效后,劉某、汪某未主動履行義務,2024年7月劉某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李某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提出延期執行申請。但此后劉某并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反而隱匿行蹤逃避執行,案件陷入僵局之際,李某向執行干警提供線索,稱劉某近期會從外地返回老家。為避免錯失執行良機,執行干警提前在劉某住所蹲守布控。2025年8月28日清晨,執行干警將劉某成功拘傳。法院羈押室內,執行干警耐心勸說劉某主動履行義務,并告知其逃避執行等情節已符合司法拘留適用情形。但劉某始終不為所動毫無還款意愿,反復辯解自己無履行能力。最終承辦法官決定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強制措施。

案例二:執行威懾,陳某主動履行案款4000元......
段某某與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竹山縣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陳某定于2025年5月27日前償還段某某借款4000元,竹山法院依法對該調解協議效力作出確認。后因陳某未按約定償還借款,2025年7月底,段某某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段某某多次聯系承辦法官,稱馬上九月份孩子開學急需用錢,自己私下和陳某商量還款事宜,但始終沒有結果。了解情況后,8月27日“荊楚雷霆”執行方案研討會上,承辦法官決定將此案納入強制執行行動。28日清晨,執行干警上門將陳某拘傳至法院,并向其告知段某某的現實困境,希望其能主動償還欠款以解段某某燃眉之急,同時向其闡明逃避執行、拒不執行將面臨的嚴重法律后果。最終,在執行威懾下,陳某主動履行了全部案款(扣劃至法院執行賬戶),案件順利執結,段某某小孩的學費也有了著落。(袁偉棟 蔡遠樂 方曉)

執行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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