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司法實踐中,“執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痛點。近期,竹山法院以創新舉措破題,在送達裁判文書時隨案發送《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將執行風險前置預警,從源頭推動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為審執銜接注入強勁動能,讓群眾權益兌現按下“加速鍵”。
前置風險警示:讓法律后果“一目了然”
“收到告知書后才知道,不還錢要承擔這么多后果,肯定得按時結清!”,在審理的全某與張某某買賣合同糾紛案中,在向被告張某某送達判決書同時,承辦法官隨案發送《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收到告知書后次日,張某某便主動聯系承辦法官,將應當履行的貨款3.5萬余元繳至法院賬戶。
這份與裁判文書同步送達的告知書,以“清單式”呈現構建起全鏈條風險警示體系:
• 經濟成本明細:明確載明執行費計算方式、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等實際支出
• 強制措施清單:羅列罰款、拘留、財產查控等司法強制手段
• 信用懲戒紅線:標注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公開曝光等信用懲戒措施
• 刑事追責底線:強調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法律后果
這種“可視化”的風險告知,讓當事人對拒執代價看得清楚、算得明白,變“被動施壓”為“主動履約”。
打通審執壁壘:案件自動履行率顯著提升
隨案發送告知書的創新舉措,打破了審判與執行“壁壘”,實現“審理+督促”雙軌并行。在買賣合同、民間借貸等常見糾紛中,告知書的“警示效應”讓大量案件在審判階段就達成和解或主動履行。據統計,該機制推行以來,竹山法院執行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6%,司法資源得到有效優化,逐步形成“審理即化解、裁判即履行”的良性循環。

“過去不少當事人對裁判履行缺乏敬畏,等到進入執行程序才意識到后果嚴重。”承辦法官介紹,“現在把風險提前擺到明面上,當事人對法律的敬畏感更強了,很多矛盾在宣判后就直接化解了。”
構建長效機制 :為基層治理注入法治動能
竹山法院沒有止步于個案創新,而是將“風險告知”機制向體系化推進:一是精準分類提示,針對不同案件類型細化法律后果,比如涉民生案件突出執行強制措施,商事案件強調信用懲戒影響;二是強化審執聯動,完善審判與執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對潛在執行風險提前研判、全程跟蹤;三是擴大適用范圍,將機制覆蓋至民商事、行政等多領域案件,形成“告知-預警-督促-執行”的全流程閉環。
如今,這份告知書不僅是一張“風險提示單”,更成為一堂“法治公開課”。通過前置普法,引導群眾樹立“自覺履行生效裁判”的法治理念,為基層社會治理注入實實在在的法治動能。
下一步,竹山法院將持續深化完善風險告知機制,以更流暢的審執銜接、更有力的權益保障措施,全力破解“執行難”,讓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成為社會共識,讓公平正義在自動履行中得到加速實現,讓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在每一份裁判中得到彰顯。(梁自勇)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