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3月21日,涉嫌非法狩獵的官渡鎮人龔某,由縣公安機關依法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1月21日16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在上庸鎮開展“春運”路檢路查時,發現一輛三輪車的車廂內有四只疑似麂子腿,隨即向上庸派出所聯系,民警到達現場后,依法扣押四只疑似麂子腿。
經查,去年12月中旬,官渡鎮人龔某在自家門前地里,用捕獵夾、鐵絲、布條、馬鈴薯藤等工具布設陷阱用來獵捕。幾天后,當龔某看電視時,聽到自家地里有叫聲,隨即趕往布設的陷阱現場,發現捕獲了一只麂子,龔某將麂子帶回家后進行分解,并將四只麂子腿放在雜物間用火熏干。經鑒定,龔某獵殺的野生動物為哺乳綱偶蹄目鹿科麂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湖北省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小麂。根據2020年3月1日市政府下發的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龔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日前,案件已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王銳 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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