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財政局
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后,“三農”工作發生歷史性變化,農業農村工作重心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財政如何對脫貧攻堅期支持政策進行全面總結借鑒,分析剖解存在的難點和堵點,研究提出今后一段時期調整優化的政策思路,是目前開啟縣級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的當務之急。
一、脫貧攻堅期值得借鑒的成功經驗
1.以脫貧攻堅為引領的資金保障思路。五年來,為落實中央脫貧攻堅任務,從中央到地方,財政將支持農業農村重心集中到支持脫貧攻堅“五個一批”上來,所有資金向脫貧任務傾斜,每年規劃縣級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方案,統籌資金總量占財政支出總額的30%以上,形成了脫貧攻堅強大的政策和資金合力。
2.以統籌財政資金為抓手的工作機制。成立了扶貧資金統籌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建立了精準扶貧統籌專戶,統一辦理扶貧統籌資金的籌集和撥付業務,實行月報與周報相結合制度,將統籌信息與成員單位共享,全程參與并主動配合各級、各部門對扶貧工作的檢查、督辦、考核、驗收、審計、績效考評、巡視和巡察等各項工作,積極參與扶貧項目篩選和測算,提高了扶貧項目的精準度,確保到村到戶發展需要與脫貧目標相結合,建立了專題會議研究脫貧攻堅工作情況月報制度,每月組織召開扶貧統籌會商會,將每年研究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工作作為考核要求。所有這些工作機制,為完成脫貧攻堅奠定了組織基礎。
3.以規范使用為要求的統籌工作制度。出臺了精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并適時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規范扶貧統籌資金使用管理流程,督導鄉鎮建好“雙臺賬”,清晰反映資金從哪里來,用到哪里去,明確了統籌資金和統籌項目“雙臺賬”管理制度,健全了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的科學流程和管理制度。
4.以服務攻堅戰的決心形成的資金監管體系。五年來,財政系統每年組織專班,對上年統籌扶貧資金使用、統籌項目實施和公開情況進行多次全面檢查,騁請第三方機構對扶貧項目實施績效評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逐項銷號整改,及時修正了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形成了全方位監管統籌資金的高壓態勢。
5.以績效目標為導向的財政資金使用要求。一是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農村安全飲水,向這一基礎目標發力。二是以產業發展為重心,貧困群眾收入水平顯著提高。建檔立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都得到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務工和產業脫貧,工資性收入和生產經營性收入占比上升,轉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生活質量明顯提高。三是農村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群眾行路難、吃水難、用電難、通信難等問題得到歷史性解決,所有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車、通郵路,新改建一批旅游路、生產路,農網供電可靠率、安全飲水率、貧困村通寬帶率全部達到100%,貧困人口通過易地扶貧搬遷擺脫“一方水土養不好一方人”的困境。四是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全面改善,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實現動態清零,貧困人口受教育機會和教育水平持續提高。村村都有衛生室和村醫,基本實現小病不出村、常見病慢性病不出縣,小病拖、大病扛現象和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明顯改觀。農村綜合保障體系逐步健全,充分發揮了兜底保障作用。脫貧攻堅不僅使貧困村、貧困人口受益,而且帶動了整個農村的發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過渡期財政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1.鄉村振興整體規劃滯后。由于鄉村振興沒有一個固定的發展模式,加之體制機制轉換滯后,統籌平臺依然在沿襲精準脫貧時期的理念,加之受資金和人才因素制約,規劃水平不高,制約著財政支持鄉村振興資金的統籌謀劃。
2.資金項目不配套。以產業發展為例,各級要求在鞏固脫貧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上,都要求以產業發展為重心,產業支撐,但上級專項能夠用于產業的資金量少,部門專項約束性指標多,這就給本級統籌資金工作增加了壓力,特別是山區縣,基礎設施欠賬本來就不少,客觀上講,統籌農林水各部門資金也需要在基礎設施上補齊短板,這是山區發展上的現實問題,也直接影響到統籌資金用于產業的比例。
3.行業監管制約資金統籌整合。包括很多行業主管部門對專項資金進行的檢查、考核、績效評價依然按照原有的管理辦法和流程要求進行限制,讓統籌整合工作處于兩難。
4.縣級財政面臨巨大壓力。中央和省在扶貧期間,各部門為履行職能職責,單邊或與財政部門聯合,下發了一些支持扶貧脫貧類支持政策和文件,要求地方預算進行安排資金,攻堅期內,地方財政已竭盡全力。進入過渡期,為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所有資金支持政策照搬攻堅期內的政策,地方財政面臨極大的壓力和風險隱患,加上攻堅期內形成的尚未消化的隱性債務、為創新鞏固脫貧成效實施的保險及貼息擴面、醫療兜底風險增加等因素,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的形勢下,縣級財政面臨的壓力尤為明顯。
三、新時期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的措施和建議
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財政在支持鞏固脫貧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工作上,應承擔三方面任務:一是按照“四個不摘”要求,梳理各級支持政策,制定本級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的配套政策;二是繼續開展資金統籌,籌集并撥付資金,支持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三是開展資金項目監管,確保資金安全高效。特別是以下幾方面要有所突破。
1.明確財政統籌支持鄉村振興政策口徑。關于統籌支持鄉村振興政策口徑,歸納為四句話:重點鞏固脫貧產業,梳理補齊脫貧短板,關注脫貧對象監測幫扶,試點開展鄉村振興示范建設。
2.規劃引領資金統籌使用和集中投入。財政部門熟悉資金政策、資金結構和渠道、項目績效目標要求,規劃地方統籌資金支持鞏固脫貧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的牽頭責任責無旁貸。一是堅持鄉村振興大統籌和鞏固脫貧成果小統籌相結合,編制中長期項目規劃,對項目規劃和項目庫建設搭建一整套流程;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各類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平臺,如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全產業鏈建設、推進產業適度規模經營、扶持合作社和大戶、支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示范村和農旅融合示范村建設等統籌平臺。
3.建立鄉村振興資金支持項目庫。由農業農村牽頭,縣發展局、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參與,對今后五年發展項目進行統一設計規劃,收集項目,并進行篩選,編制全縣統一的鄉村振興發展項目庫,為資金統籌整合搭建了項目平臺。在建庫要求上,一是要分類型規劃項目,便于落實;二是要有長短項目儲備,這是一個地方發展所需;三是項目要有可實施性,實施要有必要性;四是項目要的銜接性,要能與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長期規劃相銜接;五是要有項目績效目標,明確好項目實施的目的性和要達到的效果。
4.形成統籌整合支持鄉村振興長效機制。將各級財政安排的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納入同一資金池,按照“分部門牽頭、分項目規劃、分鄉鎮實施,資金進專戶,縣級統一調度撥付”的“三分一統”財政涉農資金收支模式,形成政策和資金合力,提升涉農資金使用效益。
5.加大公開公示力度廣泛吸收社會參與。延續脫貧攻堅期“兩個一律”和“九個公開”要求,從鄉村振興規劃、整合政策、項目規劃、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成效成果等各全流程公開,每年的資金統籌整合方案也都在政府網上進行了公開公示,引導群眾參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6.強化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機制。把財政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承擔牽頭責任,為推進統籌整合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財政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大協調力度,建立統籌整合資金議事協調機制,抓好工作落實。
7.探索“大專項+任務清單”資金統籌整合模式。在項目編制環節,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合理設置上級資金大專項引導功能,以高標農田建設、規模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生態項目等為平臺,統籌相關本級小項目配合,建立區域突破、以點帶面,形成資金投入聚集效應,做到投入一片,建成一片。實施過程中,探索任務清單精細化,誰申請資金使用、誰監管、誰負責的資金項目管理模式。
8.完善統籌資金監管流程和制度。一是要建臺賬。統籌資金最大的好處就是可跨項目使用,所以叫統籌,但前提是資金的來源和去向必須通過臺賬清晰明了地反映,資金從哪個名目來,分幾次撥到了哪幾個項目去了,都要逐筆在臺賬上反映,為今后審計、檢查、財政監控、預算一體化等打好基礎,能夠順著資金流向,找到最終用戶和最終項目受眾。二是支出要素要齊全。為規范統籌資金業務流程,財政要嚴格堅持項目全流程監控,包括工程發票、到人到戶花名冊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核人完整簽名、銀行代發到戶資金完整的銀行蓋章回單、項目招投標(議事)流程證明、項目及到戶資金公開公示情況證明、工程合同、工程預算、工程進度證明(監理)、工程資金結算單、資金撥付審批單、結算審計報告。三是要定期開展資金檢查。定期對財政統籌資金使用情況要開展專項檢查,同時要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每一年項目開展績效評價,確保項目預期目標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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