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竹山警方依法打擊處理一起非法食用野生動物案件,對違法行為人濫食野生動物開出“罰單”。今年8月29日,110接到匿名舉報稱:深河鄉青龍村村民柯某某有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接到報警后,深河派出所、縣森林公安局堵河源派出所組成工作專班出警調查。
經調查,2020年8月5日,由于連日連陰雨,柯某某害怕自家老屋倒塌,在雨停后便帶領自家喂養的四只狗到老屋查看災情,在往老屋行進途中,柯某某帶的四只狗發現一只不明動物后開始追咬,待柯某某追上狗停歇的樹林時,發現一只豬獾已被自家的狗咬死,柯某某心想反正豬獾已被狗咬死,扔了糟蹋了。于是他想著把它帶回家收拾出來吃,遂將豬獾撿拾并食用。根據全國人大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柯某某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構成非法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為此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柯某某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程平 梁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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