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國
創新是一個具有永恒價值的課題。當今時代,創新已成為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念,成為時代的要求,歷史的召喚,百姓關注的焦點。民政部門和民政干部肩負著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重要職責。如何扎實推進民政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與時俱進扎實推進民政工作?我談以下看法。
一、要認識新形勢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改善,以及“小政府、大社會”的形成,政府的職能將主要集中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民政部門作為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部門,其自身的地位、職能、工作程度、服務對象等明顯發生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地位提升。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對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了全面部署,民政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礎作用。通過搭建城鄉社區平臺,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通過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管理,增強服務社會功能;通過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通過大力發展老齡事業,促進社會代際和諧;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促進人際關系和諧;通過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和諧。可以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民政的職責更加重要,任務更加繁重,作用將更加突出。同時各級黨委政府及全社會關注民生,關注困難群體,重視民政工作的力度在加大,都把民政工作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這為當前和今后民政工作的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和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影響制約民政工作發展的矛盾很多,難度加大。例如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實行自主權,現行退役士兵安置的難度非常大;優撫、低保、五保對象的需求與經濟發展水平相比還不相適應;民政法規還夠健全,與依法行政,規范管理的要求不相適應;民政干部職工隊伍中不同程度存在文化水平不高,專業知識偏低,特別是鄉鎮街道民政工作人員少、力量薄弱,與日益繁重的發展任務不夠適應;公共財政體制建設不夠完善,民政事業的發展還面臨著資金短缺的瓶頸。等等這些矛盾和問題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民政工作,制約著民政工作的發展。
二、要抓住新機遇
“十一五”期間,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必將對民政工作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民政工作的大環境正在發生重大變化,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干部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迫切要求統籌城鄉民政,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利益結構的重大調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發揮社會保障的“兜底”功能;社會治理模式的進一步轉換,迫切要求充分發揮民間組織服務社會功能;城鄉社會結構的變化,迫切要求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更好地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社會管理和服務功能;民政對象及需求的新變化,迫切要求解決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這些方面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民政發展的新動向,新趨勢,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面對機遇和挑戰,民政干部要準確把握好機遇,抓住機遇,利用機遇。首先,要求民政干部要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見微著著的洞察力、辨別力。民政干部要認真總結幾十年來民政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使這些基本經驗成為搶抓機遇的精神動力;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思路,對策。時刻求實、求活、求新。其次要求民政干部面對挑戰,要樹立信心,迎難而上,努力從消極應付向積極主動轉變,善于化民政工作中的不利因素為有利條件和前進動力。
三、要突出新主題
民生問題,是人類發展生存的基本問題。自古以來,國計民生就相題并論。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解決民生問題,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措施,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人民群眾的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民生狀況不斷改善,人民群眾交口稱贊。民政與民生密切相關,主要是通過做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工作,重點保障“三個群體”的基本生活,滿足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通過做好社區建設,民間組織和地名、婚姻、殯葬等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工作,滿足人民群眾的發展需求。無論是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還是提高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水平,都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決民生。解決民生是新時期民政工作新生長點和發展點,解決民生是新時期民政工作必須高揚的旗幟和必須奏響的主旋律。民政部門和民政干部,一定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民生,進一步體現了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深刻反映了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進一步深化了“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理念,是在新形勢下,對民政工作職責使命與時俱進的全新闡釋和主題定位的全新發展。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深度思考和著力解決民生問題,要把解決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作為第一要事。要圍繞解決民生這個主線,推進其它工作。并始終堅持在思想上情系民生,對人民群眾有深厚的愛,真摯的情;在工作上傾注民生、全力傾注,精心謀劃,周密安排,狠抓落實;在制度上保障民生,注重制度建設,注重措施落實,注重長效機制建設。只有做到以情系民生為境界,以關注民生為已任,以重視民生為大義,以保障民生為天職,以改善民生為追求,以解決民生為目的,才能不斷譜寫民生事業的新篇章。
四、要解決新問題
新時期民政工作改革創新和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而且要求非常高。要落實和實現好新任務,新要求,一個重要方面的問題,必須著力解決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從解決制約民政事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入手,推進民政建設事業長足發展。要特別重視解決兩個突出問題。一是資金投入不足,不適應民政對象的需求,不適應事業發展的需要。就我縣而言,我縣是山區貧困縣,自然災害多,財政收入少,群眾底子薄,需要保障救助的人口多。民政資金著襟見肘,顯得杯水車薪。在救災救濟方面,救濟的面很小,救濟的標準偏低。城市低保雖然實現 了應保盡保,但保障線126元,人月平補助標準81.1元。農村低保只能從貧困戶中再選困難的戶給予補助,人月平補助金25元。農村五保對象分散供養的年供養標準800元,集中供養的年供養標準1200元。農村敬老院雖有90多所,大多數都是利用原鄉政府、村委會、學校而建的,規模偏小,條件設施簡陋,需投資改善擴建。而要實現五保對象全部集中供養,尚需再新建敬老院50所,需建設資金4400萬元。因資金短缺,城鄉老年人公共服務設施尚是空白。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困難學生的入學救助,每年申請的和摸底掌握都在數千人,而能夠給予救助的只占1/3,救助的標準也很低。可以說,民政資金困難,是民政事業發展中最大的攔路虎。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大民政事業經費保障力度。要充分發揮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按照“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收入結構,把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的要求,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民政事業費投入,及時合理安排救災救濟、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和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專項資金,提高救助標準,完善服務設施,確保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確保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確保各項民政工作有資金支付。二是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力量薄弱與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俗語講,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是廣大民政對象的生活點,是各項民政工作的落腳點,同時也是各項工作改革創新的生長點。基層不牢地動山搖,而現行鄉鎮民政工作缺機構、缺人員的情況相當嚴重。就我縣而言,全縣17個鄉鎮,人口一般2-3萬人左右,面積200多平方里,服務的優撫、低保、五保對象一般千人以上。管理發放資金年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幾百萬元。而一個鄉鎮僅配備1名民政助理員,并且有的兼職勞動、人事、武裝等工作,還要參加包片住村等工作任務。鄉鎮民政機構人員少,事情多,可以說不堪重負。因基層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不易準確掌握民政對象的實際情況,不能及時準確核查各類民政款物的兌現情況,不能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因此,加強基層民政隊伍的力量是迫在眉睫的大事。因此,建議鄉鎮設民政或社會保障(救助)所,配備所長1人,會計1人,助理員1人。村(居)委會建立民政工作委員會,使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健全,人員充足,網絡完善。
五、要運用新手段
民政干部要從傳統的靠行政命令強制、靠主觀性和經驗性運作等工作方式中轉變出來,善于用現代管理方式做民政工作。一是要強化經濟手段。要緊緊圍繞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轉變的總體要求,善于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來管理社會事務。二是要健全法律手段。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秩序社會、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是對政府公共權的基本要求,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針對現行民政法律不完善、部分法規操作性不強,執法難度大的現狀,加快法制研究,加快立法進程。針對執法不嚴,監督不力的狀況,盡快調整充實執法機構和人員,完善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效能。三是依靠科技手段。當今時代科技進步日新月異,新知識、新技能層出不窮。民政部門和民政干部要適應信息社會的要求,大力實施“數字民政”、“便民工程”,盡快規范“電子政務”、“電子社區”,努力推進民政工作管理系統化,信息網絡化、辦公自動化。 (作者系縣民政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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