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不服人民法院判決結果,不通過上訴等合法正當途徑尋求司法救濟,卻采取非法方式對法院、法官發泄不滿,最終受到法律懲戒。1月19日,當事人董某及其妻兒四人因妨礙法官履行職務、擾亂法院工作秩序,被縣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1月19日,董某因不服原告徐某與其合伙協議糾紛一案的判決,先后與兩個兒子、妻子來到縣法院辦公樓,以復印材料為由,對案件有關人員進行語言威脅,跟隨辦案人員干擾其辦公,董某妻子還故意臥在辦公室門口,阻礙法院工作人員正常執行職務。四人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法官的人身權益,妨礙了法官正常辦公,影響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在勸阻無效后,竹山法院依法決定對四人分別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竹法宣)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