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竹山法院執行局干警在溢水鎮東川村2組妥善處理了一起七旬老人之間因打架而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陳某與李某系同村同組的七旬老人,平日關系不錯,僅因一些閑言閑語而互相猜忌,導致大打出手并互有損傷,雙方均訴至法院要求索賠,法院判決雙方互相賠償。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考慮到雙方年逾古稀,不宜強制執行,決定上門做和解工作,執行人員首先以雙方家屬為突破口,引導雙方感念往日鄉鄰情份,充分認識自身沖動的錯誤行為,爾后將雙方召集在一起進一步做思想工作,最終兩位老人握手言和,相互扣減賠款后,損失較多的一方也作出了一定讓步并順利拿到賠款,案件得以順利執結。(邵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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