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拒不履行13000元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那個被網上追逃的竹山老賴,歷經近兩年的東躲西藏后終落法網。1月16日,竹山法院打擊拒執行動新添戰果,該院網上通緝的被執行人甘某被深圳市羅湖鐵路公安派出所抓獲。
據悉,呂某與甘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雙方當事人于2014年12月9日經竹山法院組織調解,自愿達成協議,被告甘某定于2015年2月3日前向原告呂某償還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幣13000元及全部借款利息,利息自2014年4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止為3000元,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還款之日止的利息按本金13000元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計算。2015年3月13日,因甘某未履行該生效調解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呂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該院執行局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執行人甘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其既不到庭,也不接電話,拒不報告財產情況,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2015年12月28日被執行人甘某擅自將登記在其名下位于竹山縣城關鎮明清大道16號2單元602號住宅賣給了案外人陳某,獲得賣房款302000元。事后,甘某既未主動向法院報告賣房情況,也未履行義務,反而逃避執行,長期外出不歸,與執行干警失聯,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鑒于被執行人甘某已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竹山法院遂于2016年3月22日依法將案件移送竹山縣公安局。歷經近兩年的網上追逃,甘某終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被執行人甘某已被竹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近年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案件呈多發狀態,不僅妨礙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且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落實“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2017年竹山法院加大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懲治力度,以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涉嫌拒執犯罪案件11件15人,已立案9件11人,以拒不執行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2人。2018年該院還將突出強制措施的使用,凸顯不積極履行義務后果,加大對抗拒法院執行的制裁打擊力度,努力破解執行難,以最佳的司法服務回應民眾關切。(劉理慧 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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