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村鄰居,卻因建房占地問題發生沖突,矛盾尖銳甚至大打出手,導致鄰里關系極度緊張,雙方為此鬧上法庭。近日,在竹山縣人民法院得勝人民法庭的調解下,一起長達六年的鄰里糾紛終于得以圓滿化解。
案件由來:鄰里糾紛僵持六年未解
這場糾紛萌芽于2012年,毛某、鄔某與肖某是同村鄰居,毛某和鄔某因合伙建房需要占用肖某承包的耕地0.4畝,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毛某支付肖某土地流轉費用六萬余元,0.4畝土地由毛某建房使用。毛某、鄔某在開挖屋場過程中,因山體滑坡造成肖某余下的0.1畝耕地也無條件再續耕種,后在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協調下,當事人簽署了一份協議,約定毛某與鄔某在房屋建成后補償肖某0.1畝即67平米大小的房屋,超過67平方米的面積由肖某按照1300元每平米的價格購買。后因對爭議土地未協商一致,在建房過程中,肖某多次阻撓施工,造成毛某與鄔某建房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且肖某在房屋工程完工后便將冰箱等家具搬至爭議房間內,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六年里,兩家矛盾不斷升級,相關部門多次出面協商,卻始終沒有圓滿的結果,肖某遂于今年8月訴至竹山縣人民法院。
庭審準備:巡回法庭開至村委會
得勝法庭受理此案后,先后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入戶勘察,并聯系了4年前主持雙方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的該村村書記及村主任,了解當初的矛盾形成經過、主要癥結點及村委對該案的處理意見與建議。承辦法官認為本是鄰里關系,若直接判決可能會加深矛盾,不利于鄰里和諧。在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之后,法官發現雙方爭議焦點簡單,但是因為長期鄰里關系相處中形成的心結較重,且考慮到在農村,鄰里之間因建房而產生的占用土地、采光、通風、通行等糾紛高發,于是決定將第二次庭審搬到當地村委會,允許村民們旁聽,達到以案釋法的目效果。
12月20日,得勝法庭在當地村委會搭起了簡單的巡回法庭后,便組織雙方進行二次庭審,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向雙方當事人釋明了農村土地流轉法律規定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當事人上了一堂完整的普法課,當事人家屬及當地20余名村民參加了旁聽。
庭審現場:法官耐心調解化糾紛
“被告沒有按約定將房屋交付給我,現在不僅應將房屋交付給我,還要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原告阻撓施工進度,還多次帶人圍堵施工現場,這事派出所都出警了,這算不算違約?況且原告也沒有按協議將土地等過戶給我,我憑什么要給他房屋?!?br />庭審開始后,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爭執,誰也不肯退讓一步,主審法官從真正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努力尋找雙方利益的切合點,耐心引導當事人互相體諒,盡可能地使整個庭審氣氛和諧輕松。在安撫當事人情緒之后,主審法官先是圍繞爭議的焦點,共同確定有效的解決方案,明確房屋歸屬、土地使用等爭議問題,然后再通過明法理、說情理、講道理對各方當事人進行勸解和疏導,讓當事人打開心扉。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調解,最終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庭履行各自義務。至此,這起歷時六年之久的鄰里糾紛終于圓滿化解。
事后,主審法官胡克文向當事人坦言:“這種類型的糾紛在基層尤其是在鄉村非常常見,對于我們法官來說,一紙判決十分容易,但是效果確遠不如調解,我們多費些口舌,多花些時間,不僅有效化解了你們雙方的矛盾,對周邊群眾來說也是一次普法的過程?!?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劉理慧 袁偉棟)
案件由來:鄰里糾紛僵持六年未解
這場糾紛萌芽于2012年,毛某、鄔某與肖某是同村鄰居,毛某和鄔某因合伙建房需要占用肖某承包的耕地0.4畝,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毛某支付肖某土地流轉費用六萬余元,0.4畝土地由毛某建房使用。毛某、鄔某在開挖屋場過程中,因山體滑坡造成肖某余下的0.1畝耕地也無條件再續耕種,后在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協調下,當事人簽署了一份協議,約定毛某與鄔某在房屋建成后補償肖某0.1畝即67平米大小的房屋,超過67平方米的面積由肖某按照1300元每平米的價格購買。后因對爭議土地未協商一致,在建房過程中,肖某多次阻撓施工,造成毛某與鄔某建房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且肖某在房屋工程完工后便將冰箱等家具搬至爭議房間內,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六年里,兩家矛盾不斷升級,相關部門多次出面協商,卻始終沒有圓滿的結果,肖某遂于今年8月訴至竹山縣人民法院。
庭審準備:巡回法庭開至村委會
得勝法庭受理此案后,先后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入戶勘察,并聯系了4年前主持雙方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的該村村書記及村主任,了解當初的矛盾形成經過、主要癥結點及村委對該案的處理意見與建議。承辦法官認為本是鄰里關系,若直接判決可能會加深矛盾,不利于鄰里和諧。在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之后,法官發現雙方爭議焦點簡單,但是因為長期鄰里關系相處中形成的心結較重,且考慮到在農村,鄰里之間因建房而產生的占用土地、采光、通風、通行等糾紛高發,于是決定將第二次庭審搬到當地村委會,允許村民們旁聽,達到以案釋法的目效果。
12月20日,得勝法庭在當地村委會搭起了簡單的巡回法庭后,便組織雙方進行二次庭審,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向雙方當事人釋明了農村土地流轉法律規定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當事人上了一堂完整的普法課,當事人家屬及當地20余名村民參加了旁聽。
庭審現場:法官耐心調解化糾紛
“被告沒有按約定將房屋交付給我,現在不僅應將房屋交付給我,還要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原告阻撓施工進度,還多次帶人圍堵施工現場,這事派出所都出警了,這算不算違約?況且原告也沒有按協議將土地等過戶給我,我憑什么要給他房屋?!?br />庭審開始后,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爭執,誰也不肯退讓一步,主審法官從真正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努力尋找雙方利益的切合點,耐心引導當事人互相體諒,盡可能地使整個庭審氣氛和諧輕松。在安撫當事人情緒之后,主審法官先是圍繞爭議的焦點,共同確定有效的解決方案,明確房屋歸屬、土地使用等爭議問題,然后再通過明法理、說情理、講道理對各方當事人進行勸解和疏導,讓當事人打開心扉。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調解,最終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庭履行各自義務。至此,這起歷時六年之久的鄰里糾紛終于圓滿化解。
事后,主審法官胡克文向當事人坦言:“這種類型的糾紛在基層尤其是在鄉村非常常見,對于我們法官來說,一紙判決十分容易,但是效果確遠不如調解,我們多費些口舌,多花些時間,不僅有效化解了你們雙方的矛盾,對周邊群眾來說也是一次普法的過程?!?span style="text-indent: 2em;">(劉理慧 袁偉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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