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為切實規范摩托車行車秩序,有效預防涉摩交通事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從4月17日至5月16日在全縣范圍內(特別是城區)開展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亮劍”行動。
摩托車交通事故頻發
據調查,在我國死亡的摩托車駕乘人員中,有80%以上是因為不戴安全頭盔造成的。為有效預防涉摩交通事故,根據我縣當前摩托車違法,特別是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行為異常突出實際,公安交警部門決定開展此次“亮劍”行動。力爭通過整治,駕乘人員配戴安全頭盔率、摩托車辦證入戶率、按期參加年度檢驗率等大幅提升,促進全縣道路行車秩序明顯好轉。
緊盯13種涉摩交通違法
本次“亮劍”行動將以“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駕乘人員不配戴安全頭盔,擅自改裝(如加裝太陽棚),逾期檢驗,涉牌涉證;二輪摩托車及客運麻木車(含各類電動車)超員載客,貨運麻木車違法載客及客貨混裝,亂停亂放,超速搶道,隨意掉頭、無交強險、車輛狀態鎖定等”為重點違法;以“城區、寶豐、麻家渡等集鎮及周邊路段;346、242國道全段;各鄉鎮通村水泥路”為重點區域;以“周末及每日早、中、晚上下班時段”為重點時段。通過開展專項整治,促使駕乘摩托車不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得到有效遏制。
嚴重違法一律按上限處罰
此次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4月17至2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4月24至5月10日為集中查處階段;5月11日至年底為成效固化階段。
整治過程中,交警部門將依托新聞媒體、固定陣地、執法現場、交警窗口等,采取跟蹤報道、以案說法、曝光案例、懸掛標語等多樣方式進行廣泛宣傳,以此引導警示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理解支持整治工作,進而不斷增強文明出行意識,最大限度地確保出行安全。對于檢查發現的摩托車嚴重違法,一律依據法律法規上限處罰。凡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且不服教育管理的,一律按照一次記2分,罰款200元的標準處罰;對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逾期未檢驗等違法行為,一律暫扣車輛,待辦齊證件、辦好牌照、上線補檢,接受處罰后再予放行;對號牌缺失,挪用號牌,使用套牌,無行車證等違法行為,一律先暫扣車輛,將挪用的號牌和使用的套牌予以收繳,敦促其補辦號牌和行車證手續,接受處罰后再予放行;對故意污損、遮擋號牌,超員載人,客運麻木車超員載客,貨運麻木車違法載客及客貨混裝等違法行為,一律當場糾正,消除隱患,按高限依法處罰到位;對無交強險、車輛狀態鎖定等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敦促補交保險、及時到交警部門對網上違法予以“清零”;對有盜搶嫌疑的,必須現場查清車輛駕駛人、持有人的真實身份,并登陸《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查詢,然后移交縣局刑偵大隊立案處理;對非法改裝的摩托車(如擅自加裝太陽棚),一律責令當場撤除改正。對達到報廢年限的,一律收回牌證,強制報廢。
謹記交警溫馨提示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當前選擇摩托車出行的人越來越多。然而,許多駕乘摩托車人員不愿配戴安全頭盔。殊不知,騎乘摩托車上路不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由于缺少頭盔的保護,頭部往往會受到重創。僅以我縣為例,每年的摩托車事故約占總數的60%以上,因駕乘摩托車未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傷亡的達數百人。由此可見,駕駛和乘座摩托車配戴安全頭盔是預防交通事故死傷的重要保證。在此,公安交警真誠奉勸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你駕駛和乘座摩托車外出時,請一定戴好安全頭盔。(向繼華 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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