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0月11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托“全民三員”提供的線索,及時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將肇事逃逸嫌疑人趙某抓獲歸案。
10月6日15時30分許,交警一中隊接110指令:“在城區縣委黨校路口,一輛電動車撞傷一名小女孩后逃離現場,速處警。”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在事故現場,傷者耿佳琪(女,7歲,住城關鎮明欽大道)的父親耿軍告訴民警,他本人也不知道事故的具體情況,當時耿佳琪獨自在路邊玩耍,突然有鄰居打電話告訴他說女兒被車撞傷了,這才匆匆趕到并報警求助。經現場勘查,未發現其它任何痕跡,也未找到其它目擊者,且由于傷者耿佳琪年幼,僅知道肇事車輛是一輛紅色二輪車,也分不清楚是電動車還是摩托車。隨后,民警分頭展開調查,一組迅速調取現場周邊各個路口視頻監控,一組立即對事故路段附近的居民進行走訪。經過長達三天的調查走訪,所獲有價值線索甚微。
正當案件陷入僵局之時,一中隊物建的一名“社會信息員”打電話告訴民警,稱自己在閑談時獲知事發當時有一名目擊者,得到這一消息后,民警迅速通過該信息員聯系上了這名目擊者,經詳細調查了解后,終于獲得一條重大線索:肇事車輛是一輛紅色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鄂C*Z080。隨后,通過交管綜合平臺對21臺號牌為鄂C*Z080的二輪紅色摩托車進行重點比對,最終認定鄂CHZ080號二輪摩托車嫌疑最大。民警通過網上信息立即趕往該車車主李某(女,49歲,住橋東村5組)家中連車帶人帶回中隊調查,經目擊者辨認,該車正是肇事車輛,但李某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只交待她當天把車借給了同在一處干活的趙某。民警隨即又與趙某聯系,當拔通趙某手機表明身份后,趙某立即說:“我知道你們找我做什么,我開車撞了人,我馬上來自首。”隨后,趙某立即趕到中隊供述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經過。原來,當日他駕車將耿佳琪撞到后,見當時天降小雨,行人寥寥,心存僥幸自認為無人知曉,為逃避責任,于是駕車擇小路躲開監控逃逸,不料最終還是難逃法網。他悔恨地說:“早知躲不掉,還不如當時就及時把人送到醫院救治,也免得誤人害自己。”至此,案情水落石出。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徐家定)
10月6日15時30分許,交警一中隊接110指令:“在城區縣委黨校路口,一輛電動車撞傷一名小女孩后逃離現場,速處警。”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在事故現場,傷者耿佳琪(女,7歲,住城關鎮明欽大道)的父親耿軍告訴民警,他本人也不知道事故的具體情況,當時耿佳琪獨自在路邊玩耍,突然有鄰居打電話告訴他說女兒被車撞傷了,這才匆匆趕到并報警求助。經現場勘查,未發現其它任何痕跡,也未找到其它目擊者,且由于傷者耿佳琪年幼,僅知道肇事車輛是一輛紅色二輪車,也分不清楚是電動車還是摩托車。隨后,民警分頭展開調查,一組迅速調取現場周邊各個路口視頻監控,一組立即對事故路段附近的居民進行走訪。經過長達三天的調查走訪,所獲有價值線索甚微。
正當案件陷入僵局之時,一中隊物建的一名“社會信息員”打電話告訴民警,稱自己在閑談時獲知事發當時有一名目擊者,得到這一消息后,民警迅速通過該信息員聯系上了這名目擊者,經詳細調查了解后,終于獲得一條重大線索:肇事車輛是一輛紅色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鄂C*Z080。隨后,通過交管綜合平臺對21臺號牌為鄂C*Z080的二輪紅色摩托車進行重點比對,最終認定鄂CHZ080號二輪摩托車嫌疑最大。民警通過網上信息立即趕往該車車主李某(女,49歲,住橋東村5組)家中連車帶人帶回中隊調查,經目擊者辨認,該車正是肇事車輛,但李某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只交待她當天把車借給了同在一處干活的趙某。民警隨即又與趙某聯系,當拔通趙某手機表明身份后,趙某立即說:“我知道你們找我做什么,我開車撞了人,我馬上來自首。”隨后,趙某立即趕到中隊供述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經過。原來,當日他駕車將耿佳琪撞到后,見當時天降小雨,行人寥寥,心存僥幸自認為無人知曉,為逃避責任,于是駕車擇小路躲開監控逃逸,不料最終還是難逃法網。他悔恨地說:“早知躲不掉,還不如當時就及時把人送到醫院救治,也免得誤人害自己。”至此,案情水落石出。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徐家定)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