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筆者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7月1日起,我縣將在全市率先執行新的企業職工死亡待遇標準,以解決企業職工死亡待遇、遺屬生活待遇長期偏低和遺屬生活困難問題。
新標準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分別按全縣200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和10個月計算,比原先標準提高了16.2個百分點,合計達到16464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提高80元,達到每人每月316元,直系親屬3人以上(不含超計劃生育子女)補助標準綜合最高不超過每月886元,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離休人員的遺屬在上述基礎上另增加10元。因工死亡的職工,其三項待遇按工傷保險標準辦理。資金解決渠道為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后相關待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因工死亡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險費項下列支。(陳穎 殷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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