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今年開始啟動農村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簡稱農村低保),它是一種什么樣的制度,究竟能給哪類人群帶來福祉,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縣民政局局長王世國。
記者(以下簡稱記):農村低保制度是一種什么樣的制度?
王世國(以下簡稱王):農村低保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它是黨中央、國務院解決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會議上指出“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迅速行動,推進實施。相對于傳統的定期定量救濟和臨時救濟而言,農村低保救助對象更具有普遍性,補助水平更具有合理性,管理運作更具有規范性,資金來源更具有穩定性。
記:具體到我縣,保障對象和標準各是什么樣的?
王:今年,我縣農村低保對象主體是在冊農村特困戶定期定量救濟對象、農村分散供養孤兒、核查新增農村五保對象。按照“分類施保”的原則,具體劃分以下三類。
一類對象:對農村未享受五保待遇、無勞動能力且生活特別困難的鰥寡孤獨對象,家庭年純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家庭給予重點保障,2007年人月平補助不低于30元;農村散居孤兒每人每年補助1500元。
二類對象:對家庭主要成員癡呆傻殘、無勞動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別困難,家庭年純收入在40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給予救助,2007年人月平補助不低于20元。
三類對象:對因災、因病及其他原因致家庭主要成員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特別困難,家庭年純收入在80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給予適當補助,2007年人月均補助不低于15元。
記:農村低保政策何時才能執行到位?
王:我縣已從5月開始啟動農村低保工作,6月份完成農村特困救助對象審批工作,7月份開始發放低保金。
記:享受農村低保后,原來農村特困救助資金和農村分散孤兒救助金能否繼續享受?
王:從7月1日起,原農村特困救助資金和農村分散孤兒救助資金停止發放,按農村低保政策標準執行。
記:王局長,你強調以家庭年純收入為保障依據,現在家庭收入很難測算,有什么措施控制隱瞞收入騙取保障現象發生?
王:今年我縣農村保障線初步定為年人均800元,從理論上講,凡是低于保障線的農村困難居民要全部納入保障范圍。但我縣尚處于起步階段,受資金規模限制,只能重點保障因病、因殘、年老體弱、缺少勞動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對低保對象的管理,這幾年城市低保為我們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主要靠入口嚴格審查、公示及過程中的動態管理來控制。實施過程中,堅持“貧中選貧”、“以評為主”的原則,每一個低保對象的審批要經過村、鄉鎮、縣民政局三級審查把關、三榜公示、三級監督。縣民政局還將充實低保管理隊伍,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做好來信來訪接待服務,爭取做到有訴必查、違規必究,以保證有限的低保資金用在最困難的人群身上。
記:農村低保金的申請辦理應按怎樣的程序進行?
王:農村低保政策事關千萬困難群眾的生存大計,申辦程序相對嚴格。(一)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戶口薄、身份證、家庭收入狀況證明及殘疾證、子女就讀證明、重病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二)村委會對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后,組織村民代表評議,張榜公布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填寫《社會救助申請審批表》報鄉鎮人民政府初審。(三)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申報材料,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逐戶進行核實、拍照片,報縣民政局審批。(四)縣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對縣民政局的批準結果張榜公布,7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縣民政局發放《竹山縣社會救助證》,保障對象從批準之月起領取低保金。
記:是不是取得了《竹山縣社會救助證》,就能終身享受農村低保待遇?低保對象如何管理?
王:那是不可能的。農村低保和城鎮低保一樣實行動態管理,一般一年審批一次。在前面我講到,農村低保分三類管理,一類對象基本屬于無力致富對象,作為長期保障對象,每年審核一次,只需掌握增減變動;二類、三類對象每半年審核一次。對低保家庭經濟狀況發生好轉的家庭逐次降低保障金額,家庭困難加劇的視情況提高保障金額。對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改善,不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按程序取消其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收回《竹山縣社會救助證》。
記:好政策容易被人鉆空子,有沒有明文規定哪些對象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
王:省民政廳規定,下列七類對象原則上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1、離開戶籍所在地,舉家遷往其他縣(市)1年以上的;已有住房又新建(購)住房的;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校學生除外),而不從事生產勞動的;有承包土地,無正當理由不耕種的;3、一年內購買價值超過低保標準5倍(含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的;4、法定贍養、扶(撫)養義務人有贍養、扶(撫)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的;5、因賭博、吸毒、嫖娼行為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6、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弄虛作假或拒絕核查的;7、其他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按規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記:如何領取低保金?
王:農村低保實行社會化發放,每季度發放一次,縣財政局按縣民政局提供的發放花名冊,將資金劃撥到各地指定銀行,低保戶持低保證、存折和戶口簿(或有效證件)直接到代發銀行領取低保金。 記:這項制度能解決我縣多少農村貧困人口生活難題?
王:今年是啟動年,資金規模還不是很大,中央、省、縣累計配套資金400萬元,計劃解決15495人生活困難,占全縣農業人口的3.8%。以后爭取逐步提高標準、擴大范圍,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保障范圍,達到應保盡保。
記:農村低保是關乎民生、落實民權的大事,您對辦理低保的組織及工作人員有什么樣的期望和要求?
王:農村低保工作是體現黨和政府溫暖的又一“民心工程”。我衷心希望各級組織加強領導,經辦工作人員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社會上最需要關心和幫助的人時刻放在心上,堅持原則,按程序、按政策把好調查核實申報關,真正把好事辦好,讓農村困難群眾享受到實惠,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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