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了讓市民更加深入了解新規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提醒司機朋友和未來的司機朋友,新交規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和寬嚴相濟的原則,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遵守。
據縣交警大隊有關領導介紹,“新交規”推出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一是放寬了申領駕駛證身體條件,允許左或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有聽力障礙但經佩戴助聽設備后聽力達到規定要求的五類殘疾人可分別申領駕證,駕駛準駕車型機動車。二是簡化了摩托車駕駛證申領程序,取消科目考試間隔時間限制,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三是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恢復措施,對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復駕駛資格。四是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期限,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每年提交一次,持有C1以上駕證的每兩年提交證明一次,殘疾駕駛人每三年一次。五是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換證、補證和注銷駕駛證等業務委托代辦。
再就是,對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廣大群眾關注的酒后駕駛、使用假牌證的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對輕微交通違法降低了記分分值,調整后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弓長 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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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三大特點
新規定要求交警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時,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體現教育優先的執法理念,同時加大對酒后駕駛等因駕駛人主觀故意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出臺7項便民措施
新推出的7項便民服務措施備受關注:
1.簡化摩托車駕駛證辦理程序。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后,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大大減少了申請人的往返次數和等候時間。
2.取消了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限制,允許群眾在暫住地直接申請、考試和領取摩托車駕駛證。
3.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救濟措施。《新規》中規定,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復駕駛資格。
4.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延長了駕駛人身體條件檢查的間隔期限,將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的體檢周期,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
5.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規定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
6.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注銷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也納入可委托辦理的范圍,進一步方便機動車駕駛人。
7.減少交通違法記分項目,擴大警告教育面。針對目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范圍過大、重點不突出等問題,按照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則,減少了記分項目。調整后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
五類殘疾人可駕機動車
放寬申請駕駛證身體條件,五類殘疾人可駕駛機動車:
左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C2),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右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雙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有聽力障礙的人員:佩戴助聽設備后聽力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或者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或者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據縣交警大隊有關領導介紹,“新交規”推出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一是放寬了申領駕駛證身體條件,允許左或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有聽力障礙但經佩戴助聽設備后聽力達到規定要求的五類殘疾人可分別申領駕證,駕駛準駕車型機動車。二是簡化了摩托車駕駛證申領程序,取消科目考試間隔時間限制,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三是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恢復措施,對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復駕駛資格。四是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期限,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每年提交一次,持有C1以上駕證的每兩年提交證明一次,殘疾駕駛人每三年一次。五是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換證、補證和注銷駕駛證等業務委托代辦。
再就是,對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廣大群眾關注的酒后駕駛、使用假牌證的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對輕微交通違法降低了記分分值,調整后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弓長 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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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要求交警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時,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體現教育優先的執法理念,同時加大對酒后駕駛等因駕駛人主觀故意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出臺7項便民措施
新推出的7項便民服務措施備受關注:
1.簡化摩托車駕駛證辦理程序。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后,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大大減少了申請人的往返次數和等候時間。
2.取消了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限制,允許群眾在暫住地直接申請、考試和領取摩托車駕駛證。
3.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救濟措施。《新規》中規定,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恢復駕駛資格。
4.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延長了駕駛人身體條件檢查的間隔期限,將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的體檢周期,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
5.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規定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
6.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注銷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也納入可委托辦理的范圍,進一步方便機動車駕駛人。
7.減少交通違法記分項目,擴大警告教育面。針對目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范圍過大、重點不突出等問題,按照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則,減少了記分項目。調整后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
五類殘疾人可駕機動車
放寬申請駕駛證身體條件,五類殘疾人可駕駛機動車:
左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C2),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右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雙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有聽力障礙的人員:佩戴助聽設備后聽力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或者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或者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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