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拘役六個月。同時,他還要承擔因自己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
現年48歲的梁某系寶豐鎮人,今年4月28日凌晨1時40分,梁駕駛的大貨車行至鮑竹路一路段時,由于超載超速,致使車輛翻入道路右側15.5米的深溝里,造成乘車人徐某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梁某能自愿認罪,縣法院酌情給予從輕處罰。(賀顯智 薛勝洋 董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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