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wǎng)消息 使用其它車輛號牌上路,結果被交警逮個正著。5月12日,溢水鎮(zhèn)朱家灣村村民李某,被縣交警依法處以2000元罰款,一次性扣12分。
4月30日15時許,36歲的李某駕駛一臺懸掛黑B52468的大型貨車行至305省道288千米處時,遇到縣交警一中隊值勤民警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僅懸掛有一塊機動車號牌,駕駛人李某無法出示行駛證,且在接受詢問時閃爍其詞。值勤民警一邊對其進行詢問,一邊通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通過查詢證實,李某所駕大貨車根本沒有在公安機關辦理過機動車入戶手續(xù),自然也未取得合法的機動車號牌,其所懸掛的號牌系挪用的其它車輛號牌。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5月12日,縣警方依法對其予以重處,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了曝光。(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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