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7月12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構成偷越國(邊)境罪的被告人賀某作出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罰金2000元。賀某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據悉,這是我縣乃至我市判決的首起偷越國(邊)境案。
賀某是寶豐鎮漆樹扒村3組村民,今年28歲,涉嫌騙取護照并多次偷越國境。
2003年4月3日,賀某領取一本普通護照后多次前往俄羅斯烏蘇里市某鞋業公司打工。2007年3月15日,賀某進入俄羅斯烏蘇里市非法居留至2008年2月6日(簽證有效期為2007年3月20日),從俄羅斯出境時被處以罰款,并被限制5年內入境俄羅斯。2009年5月,賀某準備再次到俄羅斯打工,但因為自己戶口信息辦理護照后不能前往,就借用本村鄰居賀榮倫的戶口本,到縣公安局寶豐派出所,以賀榮倫的戶口信息辦理了第二代身份證,然后到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理了臨時身份證。賀某持賀榮倫的戶口本和以賀榮倫名義辦理的(照片為賀某)臨時身份證,于2009年5月25日到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請了護照,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于5月31日為其簽發了號碼為G35441575的普通護照。
賀某持騙取的護照,分別于2009年8月26日—11月11日,2009年11月18日—2010年2月9日,2010年2月11日—11月11日先后三次從東寧口岸等地出入俄羅斯,涉嫌構成偷越國境罪。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經過深入調查,收集了賀某涉嫌構成偷越國境罪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陳述和辯解等證據,經縣公安局批準,今年5月29日對賀某立案偵查,5月31日刑事拘留,6月30日起訴到縣檢察院。縣檢察院7月4日提起公訴。(胡鵬 陳劍 查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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