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山一位18歲女生,高考前一時沖動將同學砍成重傷!血案發生后,女生寫下萬言悔過書。在民警、律師、法官等眾多好心人的幫助下,她最終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法院判處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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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關愛,迷途女孩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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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網訊(十堰晚報) 文、圖/記者 羅偉 通訊員 王騰 實習生 操雅瓊
校園血案
女生刀砍同學致重傷
今年19歲的艷艷家住竹山縣柳林鄉,就讀于竹山縣某中學。
今年2月12日早上6時40分左右,艷艷正在寢室里整理鞋子,同班女同學小娟突然提著一把嶄新的菜刀進了寢室。
法院的判決書是這樣描述血案發生經過的:“小娟左手揪住艷艷的頭發,右手持刀朝艷艷的頭部砍去。艷艷被砍后,用右手去捂傷口,小娟又一刀砍在艷艷的頭上,并將艷艷的右手拇指砍斷。后被蔡x、鄧x、岳xx等人強行將菜刀奪下。”
案發后,艷艷被送到醫院救治。
后經有關部門鑒定,艷艷所受損傷為重傷,眼部九級傷殘,右手拇指十級傷殘。
血案震驚了平靜的校園。師生們都在猜測:艷艷和小娟之間究竟有何深仇大恨?
小娟被抓獲后,案情明朗。原來,2008年臘月,艷艷以80元的價格將一部舊手機賣給了小娟。當時通話正常,但沒過多久就不能用了。艷艷說是電池的原因。小娟認為艷艷在欺騙自己,懷恨在心。
2月10日,班里調整座位。小娟與艷艷本來同桌,艷艷卻提出不愿再與小娟同桌。小娟認為艷艷是故意欺負自己,起意報復。2月11日,小娟在校外買回一把菜刀。第二天早上,血案發生。
缺少關愛
留守少女一時沖動
小娟家在竹山縣文峰鄉大山深處一個偏僻山村,家中3個孩子,她排行老二。由于家里窮,她的父母早年就出外打工。小娟的姐姐初中畢業后,也隨父母外出打工了。小娟自小就萌發了通過學習走出大山,改變家庭貧困面貌的愿望,因此讀書非常刻苦。2006年,小娟如愿考上了縣一中。
其父母因忙于生計,8年沒有回家過過年。家庭條件差,又缺少父母的關愛,小娟非常自卑。
從高二下學期開始,小娟經常頭痛。因為家里經濟條件不好,她沒有去大醫院檢查治療。隨著時間的推移,她越來越感覺學習力不從心,成績也開始下滑。對于一向要強的她來說,這樣的打擊是致命的。
少女的心,敏感又脆弱,進入學習最繁忙的高三下學期后,小娟的壓力越來越大。到后來,小娟覺得一些同學看不起她,她在內心也排斥這些同學。學習的壓力加上同學關系變化帶來的壓抑感,讓小娟不堪重負。
挫敗感和深深的絕望折磨著小娟。父母遠在外地,無法了解她的心境,她又不愿意將心事講給老師和同學聽,所有的一切都埋在心底無法排遣,她幾近崩潰。當艷艷將手機賣給她卻無法使用和不愿意和她同桌后,小娟情緒爆發了。
真誠懺悔
俠義律師無償援助
4月22日,小娟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5月6日被逮捕。
在看守所里,悔恨每日嚙咬著小娟的心。痛悔之余,小娟寫下《我的懺悔書》。她在文中寫道:“我是一個剛過18歲的高中學子,在即將踏入大學校門之際,卻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我有罪,罪深如海,更有痛徹心扉的悔……我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判決……我深知罪不可恕,請求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傾聽我發自肺腑的懺悔,給我一點諒解,給我一份奢求的愛,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該文近4000字,將小娟成長過程的苦澀、進入高中后成績下降引發的焦慮、青春期心理的叛逆、行兇時的沖動莽撞、案發后痛徹心扉的悔恨全部表達了出來。看守所的一位民警看到這份懺悔書后,被字里行間流淌的痛悔之情感動,隨后將其交給了當地一位記者,該記者將懺悔書上傳到某網站。
全文是湖北弘亞律師事務所律師。一天,全文在瀏覽網站時,無意中看到了小娟的懺悔書。全文被深深打動了,同時也為小娟惋惜:花一樣的年齡,卻因為一時糊涂釀成血案,一輩子有可能就這樣毀了。在詳細了解案情后,全文覺得,盡管小娟有罪,但和其他犯罪嫌疑人有本質區別。他覺得自己有義務幫助小娟,讓她得到法律的寬大處理,重新回到學校讀書。此后不久,該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全文擔當小娟的辯護人。
得到諒解
法院判決處以緩刑
全文詳細研究了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和有關證據材料,進行了必要的調查走訪,并與被害人進行了友好溝通。全文認為,小娟犯罪是長期的壓抑使她內心封閉和心理扭曲的瞬間爆發,家庭的貧寒、留守孩子缺少關愛等,也是導致犯罪的原因。案發后小娟能夠自愿認罪,且悔罪表現明顯。綜合各種因素,他建議法院對小娟輕判。
同時,小娟也向艷艷及其家人進行了真誠悔過。她給艷艷的父親寫了一封2000多字的懺悔信。信中她寫道:“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錯了……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資格來請求您們的原諒,但我想表達我的萬分歉意……”
除了給艷艷的家人寫信悔過,小娟也曾致信法官和檢察官表示懺悔。
另外,全文多方進行協調,小娟的父母也積極賠償。艷艷的醫療費由學校支付17850元、小娟支付5000元。之后,學校和小娟共賠償艷艷經濟損失7.5萬元。俠義心腸的全文律師自掏腰包給艷艷捐贈5000元。
小娟和全文的行動打動了艷艷和家人,并得到了艷艷的諒解。經法院調解,雙方于10月12日達成民事賠償協議。
10月20日,竹山縣人民法院判處小娟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重獲自由
痛失參加高考資格
走出看守所重獲自由,小娟百感交集。她最大的愿望是參加2010年高考,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她也沒停止過復習。但到學校后,有關負責人卻委婉地讓她先回家休息一段時間。
目前,全文也在為小娟的未來奔走。全文的初衷是為小娟爭取到法律的寬大處理,讓小娟能夠重新讀書。小娟回家后遲遲不能歸校,全文非常擔憂。為此,他特意找到學校,終于得知實情:小娟觸犯了刑法,不能參加高考。
回到律師事務所,全文特意查閱了相關規定。在教育部發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高考一欄”寫著: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也就是說,小娟真的被高考拒之門外了!
對于全文來說,小娟不能參加高考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我們于渾然不覺中被拋到這個世界上,雖然將別無選擇地接受自己的出身,但為什么不反抗一下,做一個決定自己命運的人?所以,我渴望讀書,渴望上大學,渴望用自己的腳步走出那座大山,像遠飛的雁,翱翔在外面的世界。”這是小娟《我的懺悔書》中的段落,全文已經能一字不差地背誦下來。他知道,讀書,對于這個女孩來說,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如果小娟不能參加高考,那么他的任務就沒有完成。可是,誰能幫助小娟實現大學夢呢?
專家:
青少年教育是全社會的責任
那么,小娟如何才能實現大學夢呢?記者特意請教了市招生考試院招生科科長石小蘭女士。
石小蘭告訴記者,現階段的小娟不僅喪失了參加普通教育招生考試的資格,連成人高考都無法參加。換言之,不管是大家所說的常規意義上的高考,還是成人高考,大門已經向小娟關閉。小娟如果要讀大學,只能選擇自修考試這樣的方式。
市公安局警官訓練中心高級講師倪永祥告訴記者,小娟還可以通過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達到成才目的。
倪永祥說,青少年時期是人一生中的重要時期,認識單一,易于沖動,留守和單親家庭的孩子在這些方面尤為突出。因此,應該加強對這些孩子的法制教育,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給他們更多的關愛,而不能僅僅停留在預防犯罪上。社會、學校、家庭各方面應齊抓共管,讓孩子們健康成長。
目前,小娟已經知道自己不能參加高考了,但她還沒死心。22日,她在給記者的短信中說:“我每天都在堅持復習,英語花的時間最多。我想,如果過年后有機會上學,我一定盡力爭取!”
(文中小娟、艷艷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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