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所長,按照新的文書規范,并報經局領導同意,你們查辦的超期食品案件文書編號為1號,請嚴格依法查處”。這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股長給正在執法現場的樓臺監管所負責人的電話。
據悉,這是在新一輪改革以來,全縣各鄉鎮所不等不靠不觀望,按照主管局要求,積極作為,強化市場監管力度,對轄區各市場經營單位加強巡查。4月11日,巡查至滄浪境內時,發現一家商店內,整整齊齊擺放了一道“墻”,共計340余瓶金龍泉啤酒經仔細辨認,生產日期為2018年10月6日,而瓶裝啤酒保質期為180天,至檢查當日已超過保質期限,在向分管執法工作的領導匯報后,迅速采取強制措施,對超期啤酒進行了異地扣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張尋 王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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