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水來啦,我們家一個多月沒有水,這下終于解決了,太感謝你們了”,城關北大街98號1幢1單元7戶居民喜笑顏開地向竹山法院執行工作人員道謝。日前,竹山法院快速、妥善執結一起涉民生先予執行案件,為及時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城關北大街98號1幢1單元1至5層七戶居民秦某、王某等與蔣某、馬某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蔣某、馬某將七戶居民的供水閥門全部關閉,并阻礙竹山縣自來水公司安裝供水設備,導致該7戶居民無法用水,眼看就到夏季了,居民們十分著急,遂起訴至法院請求排除妨害,并申請先予執行。鑒于影響居民生活,情況緊急,該院經審理認為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為保證群眾的利益,遂作出了先予執行裁定書。
當日下午,執行局收案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年近八十歲的蔣某情緒激動,已多次進場阻礙施工,施工幾近停滯,并有大量群眾圍觀。執行人員來到蔣某住處,向其送達民事裁定書,為其釋明法理近兩個小時,但蔣某始終不予理解,大吵大鬧,并強行再次進入施工現場,癱坐于施工地點以阻礙施工。考慮蔣某年事已高,不利于采取強制措施,執行人員隨即將蔣某攙起,扶離施工現場,并為其搬來椅凳,從人情法理、鄰里關系方面入手,為蔣某做思想工作,見蔣某情緒好轉后,執行人員將蔣某攙扶其住處,并耐心細致的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不厭其煩的為其講道理;另一邊,執行人員督促加快施工進度。臨近下午六點,見蔣某情緒平穩,執行人員遂撤離執行現場。次日上午八時,執行人員再次接到秦某等人得電話,稱蔣某已將原有施工設施毀壞,并阻礙施工,請求法院予以幫助。執行人員再次趕赴現場,此時蔣某正在施工現場吵鬧,執行人員將其攙扶至住處,并再次為其做安撫工作,耐心傾聽蔣某訴說心理的委屈,與蔣某拉家常,為施工爭取時間。時至下午五時許,七戶的供水設備已全部安裝調試完畢,該案順利執結,確保了該單元內7戶居民的正常用水。(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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