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6日,記者在縣城管執法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全縣“五城聯創”工作,減少噪聲與空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即日起禁止在縣城中心區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嚴肅查處。
縣城禁鞭具體范圍是:東至城關蓮花村、橋東村,西至潘口水電站,南至城關鎮南門村至潘口鄉懸鼓洲一線,北至鄧坪工業園環形區域。禁鞭時間為:除每年農歷臘月28日至次年正月16日,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為確保禁鞭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以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張寶林為組長,相關部門責任人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職責分工,縣公安局為禁鞭責任主體,組織查處非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會同安監、城管執法、工商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的案件。縣監察局負責對禁鞭工作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的單位或責任人進行問責。縣五創辦加強工作督辦,并把禁鞭工作納入相關責任鄉鎮和單位“五城聯創”的考評。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辦公室出臺管理細則,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受理違規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與查處,并會同安監、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全面開展禁鞭巡查,對違規運輸(攜帶)、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查處。市民有權制止、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提供視頻、照片等證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禁鞭信息舉報機制,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家喻戶曉,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袁平凡 朱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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