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十堰市產權交易中心竹山辦事處擬對下列國有資產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實行公開處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1:大廟派出所舊房,無證。位于竹山縣大廟鄉,辦公樓(磚木結構)261.00m2,廚房(磚木結構)140m2。土地(無證)871.00m2參考價24.5356萬元。可整體出讓。
標的2:雙臺派出所舊辦公樓,位于雙臺鄉集鎮,二層辦公樓(磚混結構)面積478.8m2,一層辦公樓(磚混結構)139.5m2,廁所(磚木結構)27m2土地使用證權1427.4m2,參考價66.9528萬元。可整體出讓。
標的3: 文峰派出所舊房:1988年建,辦公用房(磚木結構)116.92m2,廚房(磚木結構)31m2,辦公樓(磚混結構)554.4m2。土地2123.5m2。無證件,參考價37.2410萬元。可整體出讓。
有關手續雙方協助辦理,有關稅費按稅收政策相應承擔。
二、受讓人資格
受讓人必須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或個人(法人身份證和個人身份證)。
三、報名須知
1、有意競買者于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證件(法人身份證明或身份證、戶口本),到十堰市產權交易中心竹山辦事處(縣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咨詢、報名,辦理申請競買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各10萬元。558657534430
2、競買人一經獲得相應資格即表明承認并了解本次轉讓《公告》等有關規定。
3、公告到期后,有兩人以上報名的采取公開競價轉讓的方式,只有一人報名的采取密封式報價協議轉讓。
4、本標的轉讓設保留價,競買人最高應價未到達保留價時,交易不予成交。
5、標的進場轉讓順序。先進行標的進場整體轉讓,若競買人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整體轉讓不予成交。
6、處置成交后,買受人應按規定同委托方和出讓方分別簽定《轉讓成交確認書》和《產權轉讓合同書》,并在5日內按標的成交總價款向本交易中心交納5%的傭金和處置后的全部價款,保證金可轉抵出讓價款。
7、未能競得標的者,保證金于交易結束后五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8、十堰市產權交易中心竹山辦事處只負責本次現狀物標的物的公開處置,不負責標的物交割及結算等其他事項。
四、標的物報名、展示、出讓時間、地點
1、標的展示、報名時間: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5日(節假日順延) 。
2、出讓時間:2015年8月6日上午9時。
3、報名(轉讓)地點:十堰市產權交易中心竹山辦事處(縣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治平 電話:13986909179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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