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2月12日, 縣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案召開公開審查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執業律師、辦案民警等受邀參加了這起不捕案件的公開審查,這是該院辦理的首例重傷害不捕案件。
2月7日,縣檢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故意傷害案,經過審查該院發現,犯罪嫌疑人宋某與被害人之間是父女關系,因15歲的女兒不服管教,宋某一時情緒失控,把女兒打成重傷。承辦人認為這種親屬間突發性傷害案件應與普通刑事案件區別對待,而且經過調查,發現事后宋某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被害人及其他家庭成員都表示諒解宋某的行為。出于情感修復、家庭穩定、社會和諧的考慮,該院擬對宋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并召開此次公開審查會,向社會公開該案的辦理過程,打消人們對重傷案不捕的疑慮。
公開審查過程中,案件承辦人分別就該案案情、不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作了闡述,宋某妻子介紹了家庭情況,并對案件的處理提出了要求和想法,參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分別詢問和了解該案的相關情況,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并從不同的角度對宋某釋放后的跟蹤監管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
該案是縣檢察院對重傷害案作出的首例不捕案件。自修改后的刑訴法實施以來,縣檢察院將公開審查、公開聽證等形式積極運用到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刑事申訴案件,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使案件處理決定更加科學化和人性化,辦案由“封閉”到“公開”,不斷拓展人民群眾有序參與檢察工作的途徑,力促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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